久久不見仍然一樣,霓虹燈、人群,裡頭盡是憔悴的社會,背裡的拙劣、手腕的高明,我也參與其中一部份,只是不像人群一樣踏著受操控的腳步,因為這走到那,因為人說那話。人群見久了總是一樣,帶著一點規律的凌亂,規律守序不是它們的風格,但參了些才有效果,怕不懂的容易看見,怕它要的沒法呈現,顯得哪亂,顯得是亂,這也是唯一有條有理的;這時到了這才懂,像山像林那樣僅存的寧靜或守序,也幫著它們的凌亂得以維持、保持平衡。
人群在那,有的為單薄幾口飯,舉著排指著哪處有不為幾口飯才能滿足的位置,或一群又一群穿著制服愛看霓虹燈的學生,等著足以填滿它們那從未嘗過的新鮮和花綠燈光的腦袋。要不徘徊在人群裡,叼著菸靠著燈,燈下難以顯眼的不自然在那,等著人或發著單,單純交友的大叔,黑暗世界缺一不可的小兵,沒有它沒人知道也沒有據點,黑市背後無遠弗屆,和拿著空盒要發票的一樣,別碰的好,打發走最好。其它的和觀光客差不多,供與需轉著,流動的商業,乘載了各式心理,但骨裡大家都很愛小朋友,小心別說穿了。微妙的凌亂裡,還是有著活力,讓自己像小丑一樣,讓人群圍著,演著把戲,心裡可能總有個夢,不覺得出生街頭,自己就是文化,一步步為著夢付出行動,哪管什麼人在看它,或怎麼看,好奇、無趣又惑新鮮,發笑的人群只會消費他,而他也樂於這樣,笑著他笑著自己,也笑著自己眼什麼也看不見,因為沒人懂的才叫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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